主要由交通、给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环卫、供电、通讯、防灾等各项工程体系构成。
(一)城市路途及其设备:城市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、公共停车场、广场、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、路肩、护栏、街路标牌、路途建造及路途美化操控的用地及路途的其它隶属设备。
(二)城市桥涵及其设备:城市桥梁、地道、涵洞、立交桥、过街人行桥、地下通道及其它隶属设备。
(三)城市排水设备:城市雨水管道、污水管道、雨水污水合流管道、排水河道及水沟、泵站、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隶属设备。
(四)城市防洪设备:城市防洪堤岸、河坝、防洪墙、排涝泵站、排洪道及其它隶属设备。
(五)城市路途照明设备:城市路途、桥梁、地下通道、广场、公共绿地、景点等处的照明设备。
(六)城市建造共用设备:城市供水、供气(煤气、天然气、石油液化气)、集中供热的管网、城市公共交通的供电线路及其它隶属设备。